发表时间: 2022-10-24 13:47:21
作者: 吉林省住宅装饰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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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宅装饰行业协会
省装协〔2022〕1号
关于评选吉林省装饰工程行业市场主体诚信示范单位活动通知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吉政发[2014]40号),《吉林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吉政办发[2017]4号),《2018年度软环境重点工作任务》等文件精神,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诚信兴商”工作,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激励全省企业和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提高文明服务意识,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筑诚实守信放心消费的社会舆论环境,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商业诚信建设,规范经营行为,营造干净整洁、管理有序、服务优质的良好市场环境,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装协)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装饰行业诚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引导和规范企业信用行为,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现将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吉林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年满两年以上(含两年),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二、评定标准:
1.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具有良好的诚实守信形象;
2.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停业、歇业状况,已正常通过上年度年检;
3. 依法纳税申报,按时缴纳应缴税款。无偷税、逃税、骗税、抗税、欠税等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4. 申报企业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未列入中国招标采购网;
5. 企业法人和主要股东,应提供身份证明,且在人法网不是失信用记录人。
三、申报流程:
1. 接受申请,填报表格;
2. 向吉林省住宅装饰行业协会提交书面材料,省装协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考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走访,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开展讨论会等;
3. 通过企业在“吉林省住宅装饰行业协会诚信企业单位”官网系统上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参评结果,自公示结束的次日起生效;“吉林省住宅装饰行业协会诚信企业单位”官网公示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公示的诚信企业当年有效;
4. 授牌、颁证。
四、申请材料:
1. 参评企业填写《行业会员诚信企业申请表》;
2.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2份);
3. 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非法人申请提供法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加盖公章的上年度企业年检凭证,上年度企业财报;
5.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1)、(2)、(3)、(4)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1)、(4)两项材料。
五、注意事项:
申请企业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吉林省住宅装饰行业协会诚信企业单位”官网系统公示的,我协会将撤销其公示信息,并在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告。
六、证书和牌匾样式:
七、评定结果和应用:
1. 企业办理资质延续只做形式审查,直接办理;
2. 企业参与招投标、评先选优加分项;
3. 提高企业诚信背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4.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结果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商务合作等活动中,作为企业信誉的有力证明。